罗甸四小学生预防性侵害方案
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预防性侵害事故的发生,保障学生健康成长,根据教育部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的精神,结合实际,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。
一、成立预防性侵害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:
组 长:汪付珍
副组长:罗 磊 高 敏
组 员:王正华 黎祥林 罗家伟 黄元俊
熊圣林 黄景光 田茂裕 各班主任
二、事故的预防
三、事故的处理
1.发现人第一时间报学校和班主任,并报应急领导小组。
2.迅速通知家长。
3.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具体情况一般事故当天内书面报、重大事故立即报联校、教育局和公安机关。
4.调查取证。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;调查人员应2名,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,不诱导;记录用钢笔或水笔。
四、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
1.依法依归的原则。根据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》的有关条款规定 级各要待家长,注意不要信口开河,掌握合法、合理、有情操作 刘吸取及时与教育局联系和咨询。
罗甸县第四小学
2019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