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甸县第四小学2017-2018年“我们的节日·清明节”
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:
为缅怀革命先烈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,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,教育学生不忘革命先烈,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,树立远大的理想,磨练顽强的意志,练就过硬的本领,成人成才,报效祖国,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;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、团结互助等行为教育,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观念。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,严谨治学的,发奋学习的精神,大胆创新的意识,使学生受到爱家乡、爱祖国的教育。
二、组织领导:
组 长:李伟
成 员:黎祥林、田茂裕、黄元俊、王冬敏、白光惠 杨柳 刘育艳 罗梨花
班级带队老师: 四年级班主任及搭班老师
三、活动主题:
献束鲜花慰忠魂,革命传统我继承
四、扫墓地点: 罗甸县革命烈士陵园
五、扫墓时间:3月29日早上10:00——12;00
六、参加对象:四年级全体同学
七、活动安排:(活动由德育处负责)
1、9:00集合(学校前门广场),
2、9:10从学校准时出发。
祭扫烈士墓流程:
主持:少先队员代表
1.全体师生肃立、齐唱队歌。
2.向烈士墓敬献花束
3.默哀
4.学生代表献词
5.学校领导讲话
6.辅导员老师讲话
7.观看革命先烈事迹
8.集合归队回校。
八、活动要求:
1、学生着穿整洁,佩带红领巾,带好队旗 , 教师正装。
2、在活动前,向同学们做好“清明扫墓”的有关知识介绍。
3、各班由班主任和搭老师负责,去时,清点好参加人数,回来清点好人数,中途不能让学生自己回家,要求同学们有组织、有纪律地活动。
4. 各班利用上午时间进行活动目的和意义的教育、安全教育、纪律教育。要求在活动期间不能大声喧哗、不能随意说笑,(尤其是在默哀时)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指挥、严肃认真,不允许嬉戏,追逐打闹,要注意文明礼貌,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,如有身体不便、体质弱的学生可不参加 。
5.要求学生带笔和纸记录,回来每人都写心得体会。
九、安全措施
1、不准在野外生火。
2、在活动时注意安全保护,远离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。
3、不经老师批准,不得擅自离开队伍。
罗甸四小德育处
2018.3.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