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甸县第四小学简讯
第四十一期
罗甸县第四小学 主办 2022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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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御有组织犯罪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
——记罗甸县第四小学组织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活动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,我校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。
首先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的通过施行情况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于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,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。该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,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,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、经济秩序,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。
其次,在学习后要求老师们特别关注该法第十一条所讲内容,并按照法律要求开展工作。“第十一条 教育行部门、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,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,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,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,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。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、财产安全,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,有组织犯罪组织在学生中发展成员的,或者学生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,应当及时制止,采取防范措施,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部门报告。”
通过学习,进一步提高了老师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,能按照法律要求开展工作,更好的为学校、学生工作服务。
报:罗甸县教育局安全办
送:罗甸县第四小学各处室
编审:王正华 一审:罗家伟 二审:罗磊